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能源局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天然氣儲備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將推進儲氣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天然氣儲備能力。對于獨立運營的儲氣設施,儲氣服務價格、天然氣購進和銷售價格均由市場形成。
《實施意見》從規劃布局、運營模式、體制機制、政策支持等多方面提出了相關政策措施。
一是優化儲氣設施規劃建設布局,建立完善標準體系。引導峰谷差大、需求增長快的地區適當提高建設目標;鼓勵現有LNG接收站擴大儲罐規模,發揮LNG儲罐宜儲宜運、調運靈活的特點,多措并舉提高儲氣能力;建立完善統一規范的設計、建設、驗收、運行、退役等行業標準,盡快形成儲氣設施標準體系。
二是建立健全運營模式,完善投資回報渠道。推行儲氣設施獨立運營模式,鼓勵在運營的儲氣設施經營企業率先推行獨立運營,形成典型示范效應;健全投資回報價格機制,對于獨立運營的儲氣設施,儲氣服務價格、天然氣購進和銷售價格均由市場形成;完善終端銷售價格疏導渠道,通過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合理疏導城鎮燃氣企業因采購儲氣設施天然氣、租賃庫容增加的成本。
三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優化市場運行環境。加快實現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和公平開放,推進天然氣管網、LNG接收站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推進儲氣產品交易體系建設,實行儲氣服務公開交易,體現儲氣服務真實市場價值。
四是加大土地、財稅、金融、投資等政策支持力度,激勵企業加速補足儲氣基礎設施建設短板,促進儲氣能力快速提升。包括優化儲氣設施建設用地審批和規劃許可、環評安評等相關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對重點地區保障行政區域內平均3天用氣需求量的應急儲氣設施建設給予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等。
(文章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