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方案推動落后產能“退場”
主動退出低效產能的企業可獲信貸支持
日前,我市出臺《滄州市2020年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方案》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法規標準,依法依規開展落后產能和過剩產能有序退出、重點行業去產能工作,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提高我市產業發展質量。
按照《方案》,我市將對鋼鐵、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屬、輕工、紡織等重點行業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及落后產品進行全面排查,落后產能應退盡退。對全市建筑石膏、燒結墻體材料等建材行業,糖、啤酒等輕工行業的重點用能企業開展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專項監察。查處超限額用能單位,糾正違規用能行為同時,跟蹤檢查曾違規企業的整改落實情況。
監察階梯電價執行情況,對全市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焦化企業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隨機抽查,督導企業嚴格執行能耗限額標準,超過能耗限額的企業生產用電,由物價管理部門依據專項監察結果實行階梯電價。整治“散亂污”企業,定期開展“回頭看”,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
環保方面,執法部門將強化排污許可管理,加大查處“無證排污”行為,對位于環境禁止建設區域或屬于落后產能的發證和登記管理類企業予以關停;對已關停、在建或轉產的企業,做好日常監管執法。落實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行動計劃,對超過大氣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污,超過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排污的企業,依法依規責令采取限產、停產整治等措施。健全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加快“天地車人”一體化污染源排放監控系統和統一平臺建設,提升監管科學化、自動化水平。
質量方面,達不到有關標準要求的企業,由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其停止生產獲證產品并進行限期整改;對在6個月內未予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依法推動其退出生產許可資質。安全方面,加大對重點行業企業的執法檢查力度,對存在安全隱患和問題的企業,堅決依法落實各項行政處罰措施。據介紹,我市將充分利用省級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職工安置、債務化解、轉產轉型等予以支持。支持企業通過退城搬遷、整合重組等方式,按照國家和市有關規定,實施減量置換去產能,進一步提升裝備技術水平,優化產品結構,實現差異化發展。對有效益、有前景,且主動退出低端低效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實施兼并重組的企業,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積極予以信貸支持。
我市將強化懲戒約束,對達不到標準或未按期完成落后(過剩)產能退出的企業,由相關部門將有關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滄州),并在“信用中國(河北滄州)”等平臺公布,在土地供應、資金支持、稅收管理等方面,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和信用約束。
(文章來源:滄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