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云南省政府【2020】11號文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據云南省工信與財政廳【2020】179號發文,2020年7月10號起支持重點企業開展有色金屬產品商業收儲及貼息。本發文進一步細化了各個品種的收儲數量,同時給出具體商業補助信息。
收儲管理
(一)收儲品種和數量上限:陰極銅(GB/T 467)11萬噸、重熔用鋁錠(GB/T 1196)34萬噸、鉛錠(GB/T 469)7萬噸、鋅錠(GB/T 470)24萬噸、錫錠(GB/T 728)4萬噸、區熔鍺錠(GB/T 11071)20噸、鋼錠(YS/T 257)50噸、鈦及鈦合金鑄錠(GB/T 26060)1500噸。根據市場情況,及時調整收儲計劃并實施分配。
(二)收儲期限:收儲期限為一年,自本辦法印發日期計算。承儲企業的基本條件,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召集單位)組織企業自愿申報承儲,申報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工商登記注冊在云南省轄區內,具備有色金屬生產資格以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承儲的有色金屬品種為自產產品,能夠獲得銀行收儲貸款支持。
(三)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產品符合國家質量標準。
(四)屬于行業龍頭企業,具備與承儲數量相適應的倉儲能力,疫情期間持續穩定生產,對工業穩增長和“六穩”“六保”工作貢獻大。
(五)依法依規生產經營,近三年內無偷稅、逃稅記錄,未因違法違規行為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未發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和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等行為。
(六)貼息補助標準及資金算法。貼息補助資金二企業本貸款實際發生額X執行貸款利率X實際承儲天數/365天X補貼標準。對承儲錫、銦、錯、鈦的企業給與80%的貼息補助,對承儲銅、電解鋁、鉛、鋅的企業給與60%的貼息補助。
此次云南收儲措施為后疫情時期穩定實體經濟發展,支持企業生產,提振市場信心,改善市場預期具有積極意義。同時將吸收市場部分過剩產量,有助于改善基本面。
(文章來源:云南工信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