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3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中國的太陽能玻璃(Solar Glass)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決定繼續對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率為17.5%~75.4%(詳見下表)。涉案產品的歐盟CN編碼為ex7007 19 80(TARIC編碼為700719 80 12、7007 19 80 18、7007 19 80 80和7007 19 80 85)。
本次日落復審調查期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產業損害分析期為2015年1月1日至本案調查期結束。
2014年5月14日,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太陽能玻璃作出反傾銷終裁,開始正式對華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稅率為0.4%~36.1%。
2015年8月13日,歐盟對華涉案產品作出反吸收終裁,修改對涉案產品原審終裁確定的反傾銷稅,其中單獨稅率為17.5%~75.4%,普遍稅率為67.1%。
2019年5月14日,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太陽能玻璃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文章來源: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