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美國商務部正式在《聯邦公報》上刊載了對華乘用車及輕卡車輪胎快速日落復審終裁結果。美商務部在裁決中認定,如果撤銷對華乘用車及輕卡車輪胎(“半鋼胎”)的反傾銷稅令,將可能導致傾銷繼續或再次發生。其認為,如果撤銷稅令,則中國產品可能會以87.99%的稅率對美國繼續傾銷。該87.99%的稅率引用自原始調查中最高的全國懲罰性稅率。
需要說明的是,美國商務部做出的日落復審裁決中提及的稅率不會影響各家中國應訴企業正在執行的稅率。各家企業通過原始調查及年度行政復審調查獲得的稅率將持續有效。
什么是日落復審?
所謂日落復審,指的是反傾銷/反補貼稅的到期復審,就是在對產品征收“雙反”稅5年期滿進行的行政復審。美國的日落復審由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委員會”)分別進行,商務部負責對“雙反”措施取消后,傾銷/補貼是否會繼續或再度發生進行審查并做出裁決;委員會則負責對“雙反”措施取消后,實質性損害是否會繼續或再度發生進行審查并做出裁決。如果兩者都做出肯定性裁決,則“雙反”措施繼續有效5年,否則自行終止。
關于本次日落復審
2015年8月10日,美國對華乘用車及輕卡車輪胎“雙反”稅令生效,對中國出口至美國的乘用車輪胎征收14.35%-87.99%的反傾銷稅,征收20.73%-116.33%的反補貼稅。隨后雖經過多次年度行政復審,部分企業的“雙反”稅率下降,同時有近20家企業在其后的年度復審中獲得了零稅率。
2020年7月1日,美國商務部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該“雙反”稅令發起第一次日落復審,以決定是否有必要繼續實施稅令。
中國橡膠工業協會當時積極同中國產業相關企業商討是否參與此次日落復審。隨著輪胎企業海外布局及出口方向調整,出口市場由原來的單一歐美市場變得相對多元化,加之今年疫情對出口沖擊影響較大,企業經營壓力較大,故很多企業放棄參與了此次日落復審,因此中國產業未參與此次日落復審。
由于只有美國申請人申請參與日落復審,所以商務部啟動了快速日落復審程序,并于10月底做出了快速日落復審的裁決,并于11月4日正式在《聯邦公報》上進行了公告。委員會預計將于11月底做出其反傾銷措施取消后,實質性損害是否會繼續或再度發生的裁決。在中國產業缺席的情況下,委員會通常會做出繼續發生實質性損害的裁決。在委員會做出裁決并通知美國商務部后,美國商務部預期將在12月發布稅令繼續執行5年的公告。
(文章來源:中國橡膠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