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和省、市氣象部門預測,我市受冷空氣影響,1月5日開始擴散條件逐步改善,本輪次污染過程基本結束。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研究決定,自1月5日12時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
全市要繼續按照《唐山市2020-2021年度秋冬季空氣質量強化保障措施》執行各項減排措施。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壓實責任,強化網格化環境監管,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
(文章來源:唐山市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