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無錫市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做好鋼鐵去產能工作。
一、進一步鞏固鋼鐵去產能成果。開展各類專項督查和日常巡查,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行為,嚴格控制新增鋼鐵產能,確保已退出的產能不復產。進一步健全舉報核查響應機制,發揮公眾和媒體舉報監督作用,對鋼鐵產能違法違規行為舉報一起、查處一起。
二、對無錫市已退出的鋼鐵產能進行復查。根據《關于加強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蘇污防攻堅指辦〔2019〕17號)、《無錫市貫徹落實省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錫委辦發〔2018〕23號)、《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鋼鐵行業產能過剩問題整改銷號的函》有關要求,對我市鋼鐵去產能的相關工作進行了現場檢查,配合中央環保督察組、省督查組對相關工作進行復核和督察,完成了省、市兩級銷號相關工作。
三、開展取締違規使用中(工)頻爐生產相關產品專項整治行動。對我市具備冶煉能力的不銹鋼、工模具鋼生產企業進行拉網式排查,按照“一企一冊”要求建立完善企業檔案,組織有關專家審核資料、核查現場情況,嚴格按照《關于全面取締違規使用中(工)頻爐生產不銹鋼、工模具鋼的通知》(蘇化解辦〔2020〕11號)有關要求,對企業是否違規使用中(工)頻爐生產不銹鋼、工模具鋼進行甄別,經判定屬于違規使用中(工)頻爐生產不銹鋼、工模具鋼的企業,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要求進行處置,并依法依規做好人員安置等相關后續工作。
四、積極推進鋼鐵行業轉型升級。按照“嚴控長江帶、倒逼環太湖、整合低小散、利用沿海港、行業上水平”的思路,推進鋼鐵行業兼并重組和產業整合,嚴格執行國家、省產業準入目錄,推動分散產能整合,加快構建沿江高品質特鋼產業集聚區。
(文章來源:無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