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2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人造纖維業協會(AssociationofManMadeFibreIndustryofIndia(AMFII))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印度尼西亞的粘膠短纖維(竹纖維除外)(ViscoseStapleFibreexcludingBambooFibre)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5504.10.00項下的產品。此次調查的產品不包括竹纖維、染色纖維、莫代爾纖維、阻燃纖維及所有其他類型的粘膠短纖維。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9月1日-2020年10月31日(12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及傾銷調查期。
鑒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況,利益相關方應于立案之日起30天內以電子郵件(發送至:adg12-dgtr@gov.in、adv13-dgtr@gov.in、dir16-dgtr@gov.in和ashis.dash@nic.in)的方式向調查機關提交相關信息。
2009年3月19日,應印度人造纖維業協會(TheAssociationofManMadeFibreindustryofIndia(AMFII))的申請,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印度尼西亞的粘膠短纖維(除竹纖維外)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0年7月26日,印度開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印度尼西亞的粘膠短纖維(除竹纖維外)征收反傾銷稅。2015年7月22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和進口自中國、印度尼西亞的粘膠短纖維(除竹纖維外)進行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16年8月8日,印度第一次延長對中國、印度尼西亞涉案產品反傾銷措施的有效期至2021年8月7日。
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VSF%20English_0001_0.pdf
(文章來源:印度商工部貿易救濟總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