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上漲引發的煤市硝煙尚未散去,主管部門連連出手,以期保供穩價。
近日,國家發改委以“加急”等級下發《關于做好2021年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國安排形成1.2億噸以上的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其中,向28個省(區、市)下達新增庫存任務6000萬噸,中央企業承擔6000萬噸、力爭達到7000萬噸。通過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帶動增加商業儲備,力爭到年底形成4億噸左右的商業儲備能力。
煤炭行業的儲備能力建設由來已久。為提高應急狀態下的供保能力,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于2011年下發《國家煤炭應急儲備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儲備點布局、承儲企業及管理等內容。但據記者了解,其執行效果并不理想,近年來煤炭儲備仍嚴重不足,并未實現平抑市場波動等預期。儲煤,難在哪里?
儲備不足加劇煤價波動
建立煤炭儲備能力的初衷,是為應對各種緊急狀況,保障煤炭穩定供應。早在2010年,國家發改委便提出加快煤炭應急儲備工作,浙江、山東、山西等多地很快著手建設。彼時,原神華集團等10家大型煤炭、電力企業,及秦皇島港、黃驊港等8個港口企業,成為國家第一批應急煤炭儲備點。在實物儲備量的基礎上,支持、指導地方煤炭應急儲備體系建設,形成一個既能覆蓋重點地區,又能上下協調聯動、互補的國家和地方煤炭應急儲備體系。
隨著市場化進程加速,儲備能力進一步成為煤炭庫存的“調節器”,可根據供需進行動態調整。“煤價過度上漲時,動用儲備釋放存量、平抑市場,可避免囤積、惜售等行為;出現供過于求、價格大跌,加大儲備有助于穩定價格、促進平衡。”中國煤炭建設協會副理事長徐亮稱,除了調節供應和存量,煤炭儲備還能加強或縮短市場聯動效應,“比如電廠庫存可用天數低于15天時,坑口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很快就可能提高價格。有了儲備能力,相當于中間多一道環節,價格傳導相對滯后,進而避免煤價劇烈波動。”
但據多位業內人士證實,這項一舉多得的制度,實施起來并不盡如人意。一位電力行業資深人士向記者坦言,歷經10余年發展,我國煤炭儲備依然嚴重不足,各方抵御市場波動能力較弱。“過去更多強調政府儲備,但數量畢竟有限,且利用率不高,工業化的儲備體系尚未形成。儲備能力不足,甚至已成為煤價波動幅度加大的重要原因。”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管理學院教授張博也稱,煤炭儲備制度本是保供應、穩價格的有效手段,但目前,儲備能力已是一大短板。“盡管屢屢成為關注焦點,相關問題還是遲遲沒有得到解決。”
產運需等多因素影響儲備
事實上,儲備能力建設長期被作為重點工作。《關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2020年煤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要點》等多份文件,均提及增強煤炭儲備能力的相關要求。去年迎峰度夏期間,國家發改委明確提出“煤炭儲備制度改革”,重點任務是將2億噸社會責任儲備落地。
執行難在哪兒?徐亮表示,近幾年,煤炭去產能、安全大檢查等力度加大,加上鐵路運輸加速布局、鐵港聯運能力提升、北方七港吞吐量提高等影響,客觀導致儲備庫存受限。“一方面,可儲存的煤炭產量在減少;另一方面,運能上來之后,運煤更加便捷快速,難免壓縮儲備空間。”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則是儲備基地建設布局不均衡、下游用戶儲備意愿不強等現實。上述人士稱,我國煤炭產區呈逆向分布,煤炭儲備基地卻比較分散,給供給運行帶來較大壓力。“我國煤炭消費量大,哪怕只作一個月的儲備,動輒上億噸,土地、運輸等運營成本很高。而且,煤炭現貨無法長時間存放,一般10天左右就要運走。對企業而言,來回倒煤堆煤并不掙錢,甚至成本與價格倒掛。下游用戶同樣存在庫容、成本等問題。比如,很多電廠為降低投資,煤場設計庫容盡量節省,如果后期擴建,原有堆場更顯捉襟見肘,無法達到儲備要求。長期堆煤,意味著資金積壓、煤炭損耗,對電廠控制經營成本也是不利的。”
“儲備基地建設投資大,由企業自主推進動力不足。但目前,各級政府給予的資金支持,又難以有效覆蓋儲備項目成本。此外,商品存在天然價格波動,供應關系變化、消費及運輸季節性波動,以及用煤企業自身經營狀況,能否落實煤炭采購資金等,均會影響儲備規模及實際效果。”張博認為,資金也是重要影響因素。
形成完整的產品、產地、產能儲備體系
根據《通知》,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將獲得更多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根據新增靜態煤炭儲備能力予以補助,適當向中西部地區傾斜;2021年煤礦安全改造專項安排,也將與其建設掛鉤;對于承擔建設的企業,優先給予煤礦手續辦理等支持。
“加大煤炭儲備能力建設,首先要調動企業積極性。”張博進一步建議,可成立煤炭資源儲備專項基金,撬動社會資本投入。在有條件的地區,將儲備能力與煤炭產能掛鉤,比如在一定程度上與等量產能進行置換,提高儲備基地市場競爭力。
上述人士提出,儲備不是簡單把煤存放起來,完整的煤炭儲備體系應包括產品儲備、產地儲備、產能儲備等多個方面,分別發揮應急補充、戰略基礎,及動態鏈接產地與產品儲備的作用。“在此基礎上,建立煤炭動態儲備管理體系,加強開采、利用規劃性管理,合理規劃煤炭資源的動態‘收儲-釋儲’。同時,依據不同勘查、開發程度,不同區域、煤質及進出口量的數據庫系統,做到全國煤炭資源可見、可控、可調。針對不同儲備目的建立相應制度,增強儲備方案的執行力。”
徐亮認為,在重點區域,諸如具備條件的沿海、沿江和沿河港口,在鐵路直達運輸但運能不足的華中、西南等地區,可由國家牽頭建立或出資、地方出配套資金,建立煤炭應急儲備基地。對于企業推動建設的基地,可適當給予稅收減免、土地審批等政策優惠。
記者了解到,多地已明確煤炭儲備能力建設目標。例如,湖北省“十四五”煤炭儲備能力要達到1600萬噸;浙江省將編制“十四五”煤炭儲備能力建設方案,煤炭主要消費企業建設儲備項目。
(文章來源:中國能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