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出臺文件,決定對部分重點用能企業實施限產、停產等調控措施。此次調控按照“依法依規、手續齊備、能效先進、新增可控”的原則進行分類處置,調控時間至今年12月,涉及煤化工、洗選煤、蘭炭、硅鐵、電石、金屬鎂等多個行業領域,通過采取部分企業壓減產量50%、立即停產、供電部門限制供電50%、新建成“兩高”項目不得投產等舉措,確保實現本年度全市單位GDP能耗降低3.2%的目標任務。
此外,榆林市還建立能耗雙控聯席會議制度,構建起能耗預警調控機制,按照民生保供、單位能耗產出率、能耗等量置換等對相關企業進行分類調控。其中,對保供應、保安全的電廠和煤礦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低的洗煤行業不限產;對其他能耗較高的企業按照單位能耗產出率實施系數壓減;要求提前制定妥善安置職工、防范風險的停產預案。
(文章來源:生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