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氣象預測,自1月3日起,我市受弱氣壓場控制,風力小、濕度大,擴散條件差,將出現中至重度污染過程,達到橙色預警級別。為有效應對此輪污染過程,最大限度減輕污染程度,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決定,自2022年1月3日12時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具體解除時間另行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眾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采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2.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倡導企事業單位根據重污染天氣實際、應急響應措施,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三、生產調控措施
(一)工業源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執行。
(二)移動源減排措施。
1.全面禁止國四及以下中重型柴油貨車(含燃氣)運輸。
2.每日19時至次日7時,工業企業、物流運輸企業禁止重型柴油貨車(含燃氣)進出廠(保障安全生產、脫硫脫硝設施正常運行的車輛和新能源車除外)。
3.每日19時至次日7時,港口禁止重型柴油貨車(含燃氣)集疏港(保障民生、防疫物資及新能源車除外)。
4.除應急搶險和重點民生工程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非道路移動機械(含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壓路機、鋪路機、叉車等)停止使用(新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5.市中心城區二環路(不含)內以及各縣(市、區)城區,全天禁止大型貨車(含持有通行證的“非保障類車輛”)、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
(三)面源減排措施。
1.礦山、沙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停止生產、運輸。
2.除應急搶險和重點民生工程外,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作業,渣土車停止運輸。
3.當溫度不低于3℃,濕度低于70%條件下,增加城市主要干道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
4.各縣(市、區)對建成區閑置場院進行灑水封凍;完工樓體窗口進行封閉,161處裸露地塊噴灑抑塵劑;對11個生態環保示范區范圍內裸露地塊用無紡布嚴密苫蓋、灑水封凍。
5.加強垃圾秸稈露天焚燒監管,嚴禁散煤復燃。
四、工作要求
1.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執行。各地要充分應用企業在線、DCS、分表計電、視頻監控、門禁系統和無人機等手段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管控要求落實到位。
2.對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和正面清單的生產企業要開辟綠色通道,全力保障生產和運輸;績效評價為A級或引領性企業,以及納入省級重點項目的企業鼓勵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
3.市直有關部門要組成督查組對全市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對發現問題立即督辦整改。各級各部門對未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行為,按照“4+1”要求依法查處到位,即三倍量減排、拘留、吊銷排污許可、停產整治、公開曝光。
4.各新聞媒體要通過電臺廣播、電視新聞、電視滾動字幕和互聯網等方式,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向公眾做好政策解讀,積極宣傳公眾防護措施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全社會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市直有關部門要于每日8時前,將本地本(單位)前一日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和督導檢查情況報市大氣辦(郵箱:zwryd2019@163.com)。
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
2022年1月3日
(文章來源:唐山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