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氣象災害防御和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從10月27日起,我市擴散條件轉差,污染持續累積,將出現中度及以上污染過程。經研究決定,在確保 安全的前提下,自2023年10月27日12時起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具體解除時間另行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眾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采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2.倡導公眾綠色消費,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產生異味及油煙等產品的使用。
3.倡導企事業單位根據重污染天氣實際,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三、生產調控措施
(一)工業源
工業企業嚴格按照《唐山市2022-2023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業源清單》Ⅱ級(橙色)應急響應減排措施要求落實到位(暫停績效級別的按低一級級別執行;今年新升級暫未調整應急減排清單中減排措施的企業按照新級別執行;未參與現級別評級的新投產裝備,按照原級別執行)。
(二)移動源
1.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2.礦山(含煤礦)、洗煤廠、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
3.市中心區二環路(不含)內以及各縣(市、區)城區,禁止大型貨車(含持有通行證的“非保障類車輛”)、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
(三)面源
1.礦山、砂石料廠、石板廠、石材廠等禁止露天作業。
2.除應急搶險和納入生態環境監管“白名單”的重點工程項目外,各類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工地內采取苫蓋、灑水、噴淋、噴霧降塵作業,確保不起塵。
3.全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 花爆竹。
四、工作要求
1.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要嚴格按照《唐山市2022-2023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業源清單》要求執行,充分應用企業在線、視頻監 控、門禁系統和無人機等手 段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管控要求落實到位。
2.績效評價為A級企業自主采取應急減排措施;納入生態環境監管“白名單”企業不限產,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
3.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要對照A級和引領性企業績效評級標準要求組織人員進行檢查,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清潔運輸比例等達到標準要求。
4.市直有關部門要組成督查組對全市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對發現問題立即督辦整改。各級各部門對不按要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行為要按照《唐山市大氣污染防治若干規定》依法查處到位。
5.各新聞媒體要通過電臺廣播、電視新聞、電視滾動字幕和互聯網等方式,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積極宣傳公眾防護措施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全社會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
2023年10月26日
(文章來源: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