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會于2023年12月29日正式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目錄(2024年本)》由鼓勵、限制和淘汰三類目錄組成。其中涉鎂部分摘錄如下。
在2024本鼓勵類項目中,包括:交通運輸、高端制造及其他領域,航空航天、海洋工程、數控機床、軌道交通、核工程、新能源、先進醫療裝備、環保節能裝備等高端制造用輕合金材料。將原來對鎂合金單獨描述合并為“輕合金材料”的表述。在汽車產業部分,繼續將鎂合金列為輕量化材料予以鼓勵,首次將一體化壓鑄成型列為鼓勵類。此外,包括鎂冶煉在內的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煉技術開發被列為鼓勵類;包括鎂冶煉渣在內的其他冶煉廢渣綜合利用,廢鎂回收在內的再生有色金屬新材料被列為鼓勵類項目。
在限制類項目中,繼續把“新建、擴建鎂冶煉項目(綜合利用項目除外)”列入。與現行2019本的表述有所不同,對鎂冶煉項目增加了“新建、擴建”定語,并刪去了“先進節能環保工藝技術改造項目除外”的表述。可看出對鎂冶煉項目的限制力度加大,政策更加偏緊,特別是新建、擴建鎂冶煉項目繼續受約束,獲批難度進一步加大。
同時,在鋼鐵類限制項目中有關涉鎂配套半焦爐的政策變化較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表述為:“半焦爐單爐生產能力<10萬噸/年”繼續為限制類項目,增加“單爐生產能力≥5萬噸/年且使用低階煤高溫熱解工藝的鎂冶煉配氣裝置除外”的表述。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表述為:頂裝焦爐炭化室高度<6.0米、搗固焦爐炭化室高度<5.5米,100萬噸/年以下焦化項目;熱回收焦爐搗固煤餅體積<35立方米,企業生產能力<100萬噸/年(鑄造焦<60萬噸/年)焦化項目;半焦爐單爐生產能力<10萬噸/年,企業生產能力<100萬噸/年焦化項目。其中,2024本除增加了“單爐生產能力≥5萬噸/年且使用低階煤高溫熱解工藝的鎂冶煉配氣裝置除外”的表述外,還刪減了“企業生產能力<100萬噸/年焦化項目”的表述。鎂冶煉項目配套半焦爐,單廠用不著100萬噸的半焦產能,此政策對鎂企業在技改過程中的產能限制予以明確撤除,屬重大利好。
在淘汰類項目中,“單爐產能7.5萬噸/年以下半焦(蘭炭)生產裝置”繼續被列入淘汰類,但仍然是“單爐產能≥5萬噸/年且使用低階煤高溫熱解工藝的鎂冶煉配氣裝置除外。”也就是說半焦爐單爐生產能力≥5萬噸/年配氣裝置和循環經濟模式屬于允許類,不在限制類范圍,更不在淘汰類范圍。這一政策相當于為使用低階煤高溫熱解工藝的鎂冶煉配氣裝置開了綠燈,是對以民營為主體的鎂冶煉企業20年來自主創新成果的肯定。這一循環經濟模式在過去20年中一直是中國鎂行業的主力軍和基本盤,為中國乃至世界鎂市場穩定供應提供了重要支撐,也為中國經濟和地方經濟開辟了一片具有競爭優勢的產業綠洲,功不可沒!這一次,懸而未決的產業政策明確落地,為下一步鎂行業配套半焦爐的提標升級改造提供了合規性指導依據。
(文章來源:國家發改委)